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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4/2008

    Android(男性) V.S. iPhone(女性)

    自從iPhone推出以來,在街上都見唔少,而且更是近期潮人熱賣的產品,手持一部iPhone,仲型過你拿著部BlackBerry,依家拿部BlackBerry更死,因為隨時你係iBank人,然後更估你係咪雷曼做,更加使BlackBerry打入冷宮,還是拿著部iPhone招遙過市好。
     
    不過若果是男性物體,又喜歡玩科技,雖然iPhone都好多野玩,但論多將會是Google推出的Android,首款的Android終於面世,而生產者更是智慧手機領導者HTC出品,自然會有不少專業玩家喜歡購入,望落去,這款Android外型和普通的HTC手機差無幾,所以基本上不能說得上「潮」字,只能說是新科技樣貌,始終蘋果外觀設計是勝人一籌。台灣設計師還要多下苦功。
    由於iPhone賣的是style,Android賣的是實用,這種情形有如女性喜歡感覺,男性喜歡執行實用為依歸,若以這個論調估計,日後市場上購買Android和iPhone的分野便是,男性買Android,女性買iPhone。
     
    當然這種論調是過份二元論,黑就是白,但是結構上也是可行,男人喜歡玩實用多於玩老感,所以喜歡大胸多於賢良,而且機械向來是男人玩物,現在Android的開放源碼概念,必定有極大量的新軟件於這手機上運行,到時真係下載玩到你唔玩啦。
     
    至於女性是多情種,感性為先,iPhone的感覺是賣市場推廣多過實用性質,有如BV正,LV妙,Prada好咁解,見到咁有型的手機,點會唔買呀。
     
    仲有三個月就聖誕節,雖然經濟不景,但禮物還會送,最多少去一次劈酒,少做一次facial,買部Android和iPhone讓另一半開心下,既可以歡樂,又可帶動經濟架,一舉兩得啦。
     
    Android phone
     
    iPhone
    12/4/2007

    Adobe的將來

    Adobe是專做多媒體軟件的公司,從事設計的朋友,一定會認識,另外搞網站的一定會用它的Dreamweaver(當年買起Macromedia下的旗艦產品),近日同該公司一位網絡專家John Schuman,他說該公司已經有很多新的計劃與產品都與互聯網有關,可見未來所有的資訊產品,都走上互聯網。
     
    John說它們第一個網上的旗艦產品,將會是Photoshop網上版,如果真的話那真的是網上應用的一大進步,因為Photoshop軟件的複雜性,能搞上網是很高技術,而且是會對市場起了很大反應,不少用家都期望著,John說先推Photoshop,是因為市場需求較大,現在他們的開發團隊現正著手開發,希望明年推出市面。
     
    除了Photoshop,另外一個重點是Dreamweaver,他說也會計劃搞網上版。說實話,Dreamweaver網上版技術上應該較photoshop簡單,相信是要如何整合及發佈網上加以改良便行。不過最期待會是Adobe Media Player,這將會繼蘋果、微軟及Real後,最有影響力的Media Player,能否成功突圍佔一席位,要拭目以待。
     
    John亦介紹了Adobe的Lab網站,有不少產品,都很有趣,值得一看。
    9/21/2006

    能否成為香港的Myspace

    說起Myspace,只會在本港的國際財經新聞上提及,是梅鐸的新聞集團旗下的互聯網站,並成為全球最多人士使用的網誌網站。但本港網民卻較為少用,當中是因為Myspace仍然以英語市場為主,較少華人使用該網站,但香港能否有一個網站如Myspace般成為華人社區的大型門戶網站。

    Myspace是靠著其音樂網誌起家的,後來逐漸成為美國網民主要的網誌網站及交友網站,已演變成為英語社區最成功的社區網站,用戶達到一億多戶,成為美國最多人瀏覽的網站,超過雅虎及Google,可見其威力有多大。從這個商業模式看,本港網站其實是較為困難有如Myspace的規模,主因是人口數量問題,只有以國內的人口才能夠足以發展一個Myspace的網站,但是並不等於沒有可能。香港仍有一些網站是頗值留意。例如電盈旗下的now.com.hk (並非now財經台) 這個入門網站,其經營手法是本港其他數間大型入門網站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較為優勝。

    頗欣賞它在音樂市場推廣的項目,是混合著網上推廣和網下媒體推廣手法,如搞演唱會,其經營手法,是頗有Myspace的影子,當中包括俱有網誌、社區網站、多媒體內容的營運手法,箇中原因,當然是電盈前主席李澤楷時代與多位傳統電子媒體人合作的關係,包括現時大國文化的總裁李進及當年的盈科天馬動力主持人俞琤有莫大關係。now.com.hk所提供的服務,以年輕人市場為主,因此會以音樂內容為主打產品,事實上該公司與策略聯盟合作上,已比其他公司較有遠見,其中與無線電視合作,可以提供無線旗下的指定節目能夠在now.com.hk的平台下播放,當中包括音樂MTV等。而近期推出的MOOV更是另一個以播放音樂內容的網站。

    與Myspace不一樣的是now.com.hk是需要與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捆綁在一起才能夠使用其服務,這也導致這個網站並不能夠真正流行起來,雖則網上行是本港最大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但是近年多間服務供應商都大為減價,如城市電訊的香港寬頻、有線電視的i-cable以及和記寬頻等,過往主導市場佔有率也開始被動搖。用家若不是網上行用戶便不能使用now.com.hk,對這個網站要擴大客戶數目,是一大障礙。

    另一方面李澤楷淡出電盈,now.com.hk在音樂媒體內容的優勢能否繼續下去,卻是另一個疑問。Myspace最近決定推出網上銷售音樂服務,其主打並不是售賣傳統老牌唱片公司旗下歌手的歌曲,而是Myspace本身網誌內的「Indie Band」獨立樂隊,聲稱獨立樂隊多達三百萬隊,若能成事,肯定是全球最大的獨立樂隊內容網站,亦有機會成為最大的獨立樂隊代理人,售賣方法會是由樂隊自行定價,而且售賣的歌曲並不設有DRM技術的MP3。香港其實同樣有類似的網站,例如Cmidi 原創音樂協會 ( Cmidi Original Music Association ),但規模並不能與Myspace相比,而且是非牟利形式營運。始終香港沒有資金維持這種商業模式推獨立音樂,所以仍然要靠傳統娛樂媒體打開商機,若果now.com.hk作為一個較進取的本港互聯網內容平台,仍然有可為,當中MP3的興起,造就了一批非「賣樣」的實力歌手,消費者再不會需要買CD,而是下載歌曲,當中消費者沒有了過往買封套、精美相片而購買唱片的意欲,取而代之是需要找真正唱歌及有實力的歌手,那麼音樂網站便可以成為他們的銷售渠道,不理「色」,只賣「聲」亦有市場。但香港消費者較喜歡月費或者「套餐」的付費模式,單曲售賣並不可行,MOOV現在是月費模式收費,也是有其理由,將來的本地歌手,所售賣的歌曲可能不是以每首推售,而是每年「包唱」產量推廣歌曲為售賣模式也不定,雖然看起來有點不合情理,但可能會是一條出路。
    8/10/2006

    網絡中立的爭議問題

     網絡中立(Network neutrality)是近年互聯網業界其中一個需要關注的深遠問題,因為涉及到言論自由亦同時涉及商業利益的問題,如果不好好解決,絕對影響到下一代互聯網的發展及創新意念,會使資訊科技去向不明朗。而網絡中立的支持及反對者各執一詞,是需要有一個明確的解決方法。

     有關討論網絡中立仍然主要是以美國業界及政府方面討論,網絡中立是指「不歧視」、「互聯保證」以及「可連接性」三個原則,其精神是指在互聯網絡上的所有資訊內容能夠被公平對待,而各種資訊能夠互相連繫及接收訊息,而互聯網使用者不應該收到歧視,而不會被網絡設施供應商掌握資訊的流向及篩選,也不能受他們提供特別好或差的互聯網服務。這可說是言論自由、保障立足點平等、鼓勵創新的精神在網絡世界的運用。

     為了強化網絡中立的地位,今年四月美國政府對「2006年通訊機會、行銷與增進法案」(Communications Opportunity, Promotion and Enhancement Act of 2006)所提之修正案,在美國眾議院能源與商務委員會遭到否決。而支持提出修定的是一大批內容技術公司,包括Google、eBay、Amazon、Yahoo!、Microsoft、Intel,而另一對手則是網絡供應商包括AT&T、Verizon、Comcast和時代華納等。而這次交峰,是網絡供應商勝出。這可以說是一次世紀對壘。
     網絡服務供應商指出近年互聯網的傳送需求日漸增大,他們投資數以億計在提升網絡速度上,這是因為要應付一些互聯網內容商的高速流量,如Google、Yahoo等公司,但是他們卻沒有付上任何額外的費用來使用其服務,有違用者自付的精神。網絡供應商因為利潤下降,回報低,也缺乏誘因來投資下一代的互聯網絡,因此要求這些內容供應商應該繳付他們額外使用互聯網流量的費用,來補貼網絡供應商的損失,讓網絡供應商有意欲投資新技術。若果網絡供應商不願意投放下去,新一代的互聯網技術會有所障礙。網絡供應商因為此有意設定一些所謂的「優質」服務予客戶選擇,以市場機制定價,若果內容供應商願付較高費用,便可以使用優質的傳送技術,並形成一種兩級層面的網絡,那就是「優質」與「次等」網絡服務。

     對互聯網內容公司當然大力反對,這是對他們的資訊傳輸上有所限制,而更重要是他們需繳付額外的費用,對他們的營運當然有深遠影響,若果網絡供應商實行的話,其成本肯定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到時使用互聯網服務的價錢便增加,所以堅決反對,因為此確立網絡中立使有法律基礎的保障,網絡供應商不分資訊來源,都會自由地讓資訊繼續流通。而另一方面有學者認為若果限制資訊的流通,是限制了創新的意念,因為這種等級制度形成一種以財力為本的營運方法,便扼殺了萌芽的創意技術及服務,都是對互聯網發展不利。

     以上問題,都只是一些商業上的考慮,在經濟上會有利益的關係,但是網絡中立並不止於此,而是資訊的自由流通,如果網絡中立受到動搖,一些網站及網絡服務可能被阻止,如因政治問題便是一個例子,內地Google在搜尋資訊所得的結果和香港甚至海外的搜尋結果都不同,很明顯是違反了網絡中立的概念,也是限制了言論自由,這是一種政治打壓。網絡中立在不同地區及國家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影響,美國可能只是一種商業問題的討價還價,但是在國內已經涉及到言論及民主制度的爭辯。而未來越來越多應用都會在互聯網上提供應服,網絡遊戲、電訊服務、視頻內容等,因此網絡中立若果在互聯網上被動搖,又或者因為利益誘因而妥協,對整個人民社會發展,是一大阻礙。
    6/17/2006

    電腦動畫新丁

    自從Pixar推出第一套電腦動畫「反斗奇兵」後,動畫市場已大為改變,過往手繪動畫獨領風騷,現在已是電腦動畫領先市場。當中以美國為首的傳媒集團基本上已壟斷整個市場。但是江山自有人才出,新的投資者仍然視這個新興市場為一個夢工場,當中Nike創辦人Phil Knight亦準備與各大美國傳媒公司對壘,期望再次為自己寫多一次「Just Do It」神話。

    其實電腦動畫市場現在已不再像過往那麼多競爭者,而美國仍然是全球電腦動畫的主導國家,以前有迪士尼、Pixar、霍士、夢工場等多間公司競爭,但是自迪士尼收購Pixar,派拉蒙收購夢工場,其競爭者已大為減少。現在Phil Knight加入戰團,可謂讓這個市場又再熱鬧起來。其實Knight早在1998年已開始投資電腦動畫市場,投資五百萬美元開設Vinton Studios,而總部則位於Knight自己的大本營波特蘭,以支持當地的動畫設計師,但可惜多年來沒有一部電腦動畫電影推出,而且資金緊絀,面臨倒閉,最後Knight於2003年決定重新注資,並正式完全接掌該公司,改名為Laika。

    Laika雖然現階段仍未推出任何一套完全自己品牌推出的電腦動畫,但是這期間已與不同公司合作,如與電影鬼才導演添布頓合作的「怪誕屍新娘」Corpse Bride,也有不俗票房,此外該公司推出的短片動畫Moongirl更獲得有動畫奧斯卡的安妮獎The Annie Awards提名,可見該公司也開始上了軌道,並且在荷理活這電影夢工場漸露頭角。

    迪士尼等娛樂媒體公司永遠都是以家庭為主要對象,提供的動畫都是以溫馨為主題,所以「反斗奇兵」、「四眼雞丁」可見一斑,即使如夢工場推出的電腦動畫則較為成人,「史力加」便是一例。以Knight的辦事作風,總會與別不同,就如他營運Nike運動用品公司一樣,所以推出的第一套電腦動畫的題材都較為另類,名為Coraline,其內容也屬荒誕一點,這是代表Laika走的是傳統動畫以家庭為對象的市場策略都會有所不同,而該戲預計成本約五千萬美元,計劃於2008年上演。事實上,Laika所聘請的人才都是另類人士,都是非主流電影人,如木偶電影「怪誕夜之城」的製作人Henry Selick為該公司打理電腦動畫部門。

    Knight計劃於波特蘭的工業區建立一個四萬五千平方尺的大樓供Laika使用,並再於另一個城市建立電腦動畫製作中心。Knight在電腦動畫市場大展拳腳之時,委任前Nike前管理層Dale Wahl出任行政總裁,並且其兒子Travis入其公司董事局並是Laika的動畫師。

    電腦動畫市場之所以讓這位企業家睛徠,除了是電影收入可觀外,還有其他相關的配套產品,玩具、電腦遊戲、互聯網相關服務等,都是一個未來的潛力市場,Knight表示要退下火線不再過問Nike業務之時,他的另一個新的事業也正在開始。而且是他完全陌生的媒體事業,與運動鞋生意不同,媒體產業的高風險但卻可帶來高回報。不過Knight過往的作風是獨行獨斷,個人主義為先,以電腦動畫這種新興行業,尊重創作為主導的行業,集體創作,他能否可以找到一個平衡,是他未來另一大考驗。是否一如Steve Jobs那樣,由電腦到動畫都樣出色,當中業務有關連也是成功的因由,但是由波鞋走到動畫,卻是另一回事,唯一可以讓大家覺得是類似的話,那就是Nike的創意品牌營運模式,期望可以套用於Laika當中。
    5/23/2006

    電子報的雛型

    如果大家有看電影「哈里波特」又或者「未來報告」,電影情節中的新奇報紙是極為互動,而且有提供即時新聞的功能,但是也有報紙的可攜性,若果有日報紙真的有這樣功能,絕對是大大改變生活模式。微軟最近與紐約時報稍後推一份先進顯示技術開發的報紙閱讀軟件,這種技術,相信是將來真正電子報的雛型。
     
    這款軟件由紐約時報開發,名為「時報閱讀器」(Times Reader),基於微軟最新的Vista中使用的圖形引擎。據報道,用戶使用這款軟件,可以在任意一個屏幕尺寸下閱讀報紙內容,並隨意改變字體大小。報紙的排版也會根據照片在屏幕中的位置自動進行調整。這款軟件使用了微軟最新的Windows Presentation Foundation顯示引擎。除了保持《紐約時報》版面的原貌外,它也提供了電腦軟件的交互性。比如,重要單詞可以設置鏈接,可以讓用戶跳轉到其他網頁。而電子報的內容可以下線觀看,若果連線到互聯網時,則可以更新下載最新資料。紐約時報主席Arthur Sulzberger表示這種技術的期望是可以把可攜性、閱讀性以及即時互動功能提供給新的用家。現階段這份電子報會是收取廣告客戶的廣告費為收入來源,但讀者是否需要購下付費,則仍未決定。

    其實市場上也有一些類同的電子報產品,如Zinio公司推出的電子閱讀軟件,這軟件主要是應用於網上下載電子圖書、電子雜誌等,功能也有其互動性,但是可能技術仍然並不成熟,在拖曳時,圖片及文字可出現延遞情況,現時該公司已有一些著名雜誌與他們合作發展電子雜誌及圖書。而另一款當然是Adobe的PDF,也是現時最為流行的電子閱讀器,基本上已成為一種公共指定閱讀格式。

    還有是PDA格式,現時不少報紙都有PDA格式供讀者在網上下載新聞,不過閱讀的方法和屏幕大小並不如報紙一樣,另外PDA格式多是以文字為主,少有圖案,另外文字圖形並不是可放大縮少,有時閱讀時都並不方便,因此並不普及。

    這些電子閱讀器雖然在方間開始流行起來,但是對於未來的電子報要求仍有一段距離,其中多媒體功能及互動功能則需要有待改進,而時報閱讀器指出說是有多媒體功能,那便是一種好的開始。另外問題便是可攜性問題,現時這些電子報都是需要下載到電腦或者一些流動電子裝置,而時報閱讀器則期望能夠應用於微軟的平板電腦,或者電子手賬上。其中使用平板電腦更是微軟與紐約時報可獲得雙贏的結果,因為平板電腦的觸碰式屏幕及筆控式互動功能,正是這個閱讀器的賣點,另外其屏幕較大,畫面也近似真實的報紙。不過這個可攜性仍有一定困難,那就是重量不如普通報紙一樣那樣方便,雖然可以攜帶外出,但論輕巧,仍並不是可以和正式報紙可比。不過現時不少科技公司都已開始研發輕巧的電子紙張,如Fujitsu便研發出一走可以卷曲的電子屏幕「電子紙」,但是要到真正商品化,仍有一段時間。

    在技術層面外,銷售層面也是需要解決,電子報若能興起,對報業是一個大契機,也是避免邊緣化的一條出路,但是收費模式則沒有定案,廣告會是一個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會否和現時一樣要向讀者收費,則仍然眾說分云,現時不少人都已開始習慣上網看報紙,而且是免費,若果電子報改為收費,效果如何,仍是未知之數,當然內容有價值的話,收費報紙怎樣都是一條財路,因為內容永遠是關鍵,技術只是一種輔助形式。
    5/10/2006

    從Blogger到Blauthor

    內容係長左d,會不定期刊出有關資訊科技或者互聯網的文章(桔提醒,後補)
     
    網誌已經成為網上活動其中一個主要產物,也已經進入日常生活當中,不少網民自己都設有網誌,從生活優閒內容到時事評論都有,由於文章年月的累積達到一定的數量,也足夠可以出版成書,正因如此,網誌作者(Blogger)亦有機會成為網誌作家(Blauthor),而且近年亦有網站推出網上出版服務,也可以加快這批網誌作家的冒起勢頭,也成為文壇的一支新力軍。

    網誌興起,新世代作家大量出現,估計目前全世界網誌的數目約有七千五百萬個,每天仍以新成立七萬五千個網誌的速度增加中。這麼多的網誌,自然創造出大量內容,這些內容就成了出書的題材。「網誌書(blook)」是個時髦新名詞,由blog與book兩個字合成,繼網誌(blog = web + log)之後,成為新名詞;另一個新字是則是「網誌作家(blauthor)」這個字是由blook與author兩個字湊起來的。
     最近第一屆網誌作家大獎Blooker Prize得主更出版成書,並賣出十萬本。而這個網誌是由一位美國廚師在廚房裡的探險歷程開始,這個叫做Julie的女人是仿效Julia Child當年學烹飪精神(37歲才學做法國菜),拿1961年出版的《Julia Child''s Mastering the Art of French Cooking》當烹飪課本,一年內學做了書中524道菜。網誌就是寫她做菜的心路歷程和經驗,並延伸到她日常生活,所感所想,結果愈來愈受歡迎。而另一個參賽選落敗於Julie的網誌則是一名巴西妓女把自己的私人經歷放於網誌上,更出版為書,並多達十萬冊,更翻譯成為西班牙文譯本。

    而贊助這個網誌作家大獎則是網上出版公司Lulu.com,這個網上出版公司的經營手法不同傳統出版商,作者可以自行出版及自行決定出版書的數量,由於自由度大,不少人都自資出版,現時平均每星期出版的書藉達到一千本之多,而這個網站經營者來頭也不少,就是Red Hat的創辦人Bob Young,而這種手法,和他的Red Hat Linux理念也差不多,同樣是自由和自主行為,不需要假手於人。其實華語社區也有這類型的網上出版公司,如台灣的優秀文學網Yoshow.com同樣是提供網上出版服務,並且設立一個網上作家文章區,供不同作家投放文章於這網上並有待出版成書。

    以往網上作家多數會把自己的文章放於這類型的網站上,供大家分享閱讀,並有機會輯錄成書,台灣不少新文學都是在網絡上有一定受歡迎程度然後出版成書,現在網誌的流行程度肯定加快這個網絡文學環境。而網誌比網絡文章更多一重意義,那就是網誌內的回應同樣輯錄於書內,這種並不單一的作者文章,使內容多了一個互動交流或者多觀點的思維讓讀者閱讀,都是過往傳統文學上較少出現的。
     由網誌作者到網誌作家,這過程當中不少人是無心插柳,也會有的是努力成為真正的書寫作家,視網誌為一個踏腳石。過往作者要到不同出版社叩門並且期望對方賞識,從而代為出書,但現在網誌的功能卻讓這個發表渠道擴闊,「宣傳」層面可以很廣博,而網誌多以口碑為依據,少有明星效應,若能夠真正得到讀者的認同,那麼確實可以一夕成名。不過網誌出版的實體書和自己本的網誌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同,除了排版不同外,最重要是網誌本身的互動功能如多媒體功能和連結功能,在網誌書上,卻不能夠在書中出現,這是一個缺陷。網誌書相信是自網絡小說後,另一種能在書店架上新擺放的新類型書藉。